签了65年合同,开荒12年后被叫停
村委会称当时的协议存在价格过低等“不合理原因”
2020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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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人员张贴“告知函”
  周建国出示的林权证
     近日,“壹粉”周建国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爆料,自己在胶州洋河镇冷家村承包荒山,签订了为期65年的山林综合开发承包协议,却在刚刚干了12年后被突然叫停。镇村两级政府称其签署的承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限期让其腾出土地,否则将“采取措施”。
  对此,法律专家认为,已经签署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如要证明合同无效必须通过司法途径,镇、村的单方行为是无效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震

  2008年,祖籍青岛的内蒙古夫妇周建国和王玉华回到了青岛胶州投资创业,在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承包了120余亩荒山。协议时间自2008年4月24日至2073年4月24日。“当时山上什么都没有,山顶是一个采石场采石头的石窝子。”周建国说,他们夫妇俩签订合约以及补充条约之后,对山头进行了整平,并建起了养猪场,随后连续数年对荒山进行了改造,种植了花椒树、黑松、槐树、杨树、各种果树2000株以上,如今这些树木已经蔚然成荫。
  回乡创业的时候,夫妻俩40多岁,如今周建国夫妇已然50岁出头,荒山绿化起来了,养猪场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目前年出栏量超过10000头。可正当夫妻俩越干越好时,镇、村两级政府先后找到了周建国。
  “镇管区书记突然找到我,称要把土地收回,说我签署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周建国说,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3月24日,洋河镇冷家村村民委员会又给其先后两次下达了“告知函”,大概内容为2008年村委与周建国夫妇签署的合同无效,现在解除该合同,并让其在1月24日前腾出并交回土地,否则村民委员会将“采取措施”。
  看到“告知函”后,周建国夫妇一肚子委屈。“告知函”称当时签订合同承包费过低(每年2280元),但在周建国看来,2008年这片土地还是荒山,根本无人问津,承包价格自然很低。“告知函”还称周建国夫妇擅自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不符合规定。但周建国介绍,根据之前签订的合同规定,可以在该土地上建立养殖、种植和果园,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告知函态度强硬,是要逼走我们,这是单方面毁约啊。”王玉华说,目前养猪场现在年出栏量10000多头,效益可观,无缘无故被赶走,心里十分委屈。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洋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2008年,冷家村村委与周建国夫妇签订的承包合同存在地界不清、无具体亩数,村集体收益明显过低、合同期限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等诸多问题,现在双方正在协商解决中。洋河镇冷家村村委书记冷建辉告诉记者,村委想要收回土地的原因是之前周建国夫妇与村委签订的合同存在价格过低等“不合理原因”,所以村委要收回土地。
 □专家说法      
程序合法很重要, 如要证明合同无效 需走司法程序
  针对周建国夫妇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农业大学法学博士、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宝金。贾宝金认为,2008年当事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镇政府或者村委出于某些需要想要收回土地,应与乙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要证明当年签订的合同无效,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村委下达的“告知函”属于单方行为,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周建国夫妇的养猪场还能否顺利经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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