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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价格公示牌成虚设
标明一元一次收费员硬要两元
  • 2010年06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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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6月22日讯(记者 鞠平见习记者 曲兴)6月22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烟台市东方医院后面的停车场,墙上挂着的价格公示牌标明白天停车一元一次,可收费员每次却要两元。

    22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了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东方医院后面的停车场,当时停车场停着三四十辆车。在停车场南面的墙上,记者看到了一块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公示牌,上面明白地写着:小型车白天1元一次(白天指7:00-20:00)。记者询问了一位刚停完车的车主,他告诉记者,收费员跟他要了两块钱。提到价格公示牌,这位车主说自己没看到,觉得收费员要多少就是多少。

    在停车场西侧,记者找到了投诉的车主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质问收费员价格公示牌上面写着一元,为什么收费两元,可收费员说,这块价格公示牌已经过期了,只是没来得及更换。而据周围的居民介绍,这个停车场正式营业还不到一年。随后记者跟随收费员来到一辆刚停下的私家车前,听到车主跟收费员商量说,“就停一会儿一块钱就行了”,但是收费员坚决要了两元,并给了车主一张发票。记者看到这张发票上写着“山东省烟台市停车洗车专用定额发票,人民币:贰元”。

    记者就此向停车场的收费员询问,为何没有按照价格公示牌的标价收费。收费员告诉记者,不同的顾客收费不一样,有一块有两块,因为每位车主停车的时间不一样,停车时间长的他们就收两块,超过两小时就不是一次了。

    22日上午,记者来到烟台市物价局,据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收费员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停车场必须按照价格公示牌上的价格进行收费,白天的时段(7:00-20:00)内停车就是一元钱,与停车时间长短无关。另外车主可以携带发票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停车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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