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威海工伤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负工伤后,14家医院供自选
  • 2010年06月2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威海6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乐 通讯员 曲森)28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威海市开始施行《工伤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后,可在全市的14家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救治医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和非定额结算两种管理办法。定额结算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非定额结算是指协议约定以外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后,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结算。市直、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和工业新区工伤职工在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由市级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荣成、文登和乳山工伤职工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由各自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工伤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按非定额结算办法管理。

    工伤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应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于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告。威海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制度。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后,可在全市14家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救治医院。

    附:14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威海市立医院

    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

    威海卫人民医院

    威海市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O四医院

    威海市金海湾医院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文登整骨医院

    文登中心医院

    乳山市人民医院

    乳山市中医院

    荣成市第一人民医院

    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

    荣成市中医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老党员过生日
培训违章司机
威海口岸烤面包出口大幅增长
O简讯
擦点药酒就能根治40多种病?
近200名学生到国外高校“再造”
无标题
负工伤后,14家医院供自选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