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胡修文)泰城市民王女士曾经是某品牌橙汁的代理商,她销售过的一瓶橙汁里有一片草叶状杂物,后王女士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但是,因一直未和厂家就赔偿额度达成协议,王女士没有得到厂家的赔偿。
22日,记者在下河桥附近见到了王女士,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带有疑似杂物的橙汁。记者看到,在瓶底有一片长约1厘米左右草叶状物体(如上图)。王女士对记者说,这瓶橙汁是她在春节时销售的,但3月份开始她就被取消代理资格了。消费者拿着这瓶橙汁找到她要求赔偿。“我就赔偿了消费者200元钱。”王女士介绍,之后的几个月里,她不断地找该品牌橙汁的业务人员要求赔偿,但一直没有解决。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品牌橙汁业务人员戴先生,戴先生对记者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经过检测发现这瓶橙汁中的确有杂物,厂家可以按照1赔10的比例进行赔偿。由于王女士要求的赔偿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所以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