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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过户程序
  • 2010年08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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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泰城市民赵先生来电咨询:办理机动车过户有哪些条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均在泰安市,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过户登记,而且车辆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办理地点是,过户车辆到现机动车所有人居住地址所属车管所办理,属交易过户但不需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车辆可就近到车管分所或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公窗口办理。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提交的资料有:《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和机动车来历凭证等。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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