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肖会通讯员 赵艳丽 汤明)本报5月5日B08版刊发了《一男子被劫持56小时终获救》一文,姜世乐因经济纠纷被蒋某等三人非法劫持56小时,后被东阿刑警解救。24日,东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对蒋某等人提起公诉。
64岁的姜世乐,是江苏省徐州市一配件铸造公司业务经理。因与茌平的蒋某存在2万元经济纠纷,4月12日在东阿被蒋某、纪某、李某三人劫持至茌平县。在挟持期间,蒋某三人多次通知受害人家属将2万元货款打入指定账户,并先后四次将受害人转移拘禁地点。其间,受害人多次遭受蒋某三人不同程度的殴打侮辱,直至14日下午6点左右,被警方解救。
24日上午9点,东阿县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双方存在经济纠纷,蒋某完全可以采取沟通协商进行解决,但姜某却纠集纪某、李某二人,非法强行挟持受害人,严重威胁受害人生命安全,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
庭审中,审判人员对该案事实进行认定,认为公诉案情清晰,证据确凿。为此,庭审人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择日开庭做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