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25日讯(记者马辉)近日,济宁市国税局在全局实施限时办结制度,对33个业务事项规定了明确的时限,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符合有关规定且资料完备的前提下,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其所受理纳税人申请事项。
25日上午,记者在济宁高新区国税局的办税窗口看到,各服务窗口正在有条不紊地为纳税人办理着业务,没有纳税人等待。“这样限时办结挺好的,我们纳税人有很多业务当场就能办理完,省的来回跑了。”来自山推润滑油公司的会计沈女士告诉记者。
高新区国税局的张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样对他们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平时的工作中,窗口服务人员一般都要一次性授理纳税人所需的办理事宜,然后按照规定限时进行内部流转,如果纳税人没有带齐材料的,则要一次性告知其所缺的东西,避免纳税人浪费时间。
该制度明确列出,税款申报征收、发售发票、增值税发票及货物运输发票认证、防伪税控企业报税、开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事宜须当场办结,税务登记事项、初次领购发票申请等其他业务事项办理均限时办理。“下一步,我们将把这些限时办结的业务事项及时限全部张贴在各办税大厅内,以便于纳税人的监督。”济宁市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