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刘红生)8月25日晚,一辆未悬挂牌照车辆在泰山大街迎胜路口被查时,驾驶员拿出一张牌照丢失的证明,经过民警查实,驾驶员为躲避监控拍照,自行摘掉车牌放在了后备箱内。
25日晚9时左右,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教导员张博在迎胜路口组织民警进行夜查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牌照的北京现代牌轿车沿泰山大街由东向西行驶,于是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停车后,称车牌丢了并报了警,还出示了丢失车牌的报案证明信。报案信上记录了当事人号牌丢失的时间及丢失号牌的事实,并盖有某派出所的公章。张博观察发现,该车牌架是带锁的,取放车牌非常方便。根据多年查处违法车辆的经验,张博觉得驾驶人丢失车牌可能是假,为了逃避拍照罚款是真,驾驶员有可能自己取走了车牌,靠一封证明信来糊弄过关。为弄清事实真相,民警从该车后备箱里找到了车牌。当事人不得不承认摘掉车牌是为了躲避监控拍照。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