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31日讯 一些代表根据提案中的提价理由,认为燃气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手段从降低企业成本做起,做好节流工作,不应仅将涨价作为提高效益弥补亏损的手段。
面对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的听证方案,一些听证代表质疑其中的成本依据,认为燃气公司作为企业,将获取利润作为出发点无可厚非。从长远看,适度上调价格有利于经营者长期可持续发展,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燃气公司作为公用事业企业,应该更多考虑到市民的利益,不能将涨价作为提高企业效益的唯一手段。
来自泰安市消费者协会的听证代表佘丰林认为,燃气企业上调价格开源的同时,更应重视加强经营内部管理降低成本,从节流上想办法。“物价部门在成本监管方面要多下工夫,将经营者提供的成本里面的水分挤出来,把不合理的过高调价减下来,还利于民。”佘丰林说。就燃气公司提供的数据,就成本中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等事项,佘丰林表示,虽然管理人员比销售人员少,但其工资及附加增长速度却要高于销售人员。如果处理这类节流问题,应该可以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