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鼓励社会投资
参建公租房政策优惠多
  • 2010年09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济南8月31日讯(记者 马云云李飞)济南市确定,公租房建设用地纳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政策支持。

    济南市确定,政府集中建设(筹集)的公租房由指定机构负责,统筹考虑居民就业及生活要求,尽量安排在交通、生活便利的区域。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可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实行备案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企业、社会组织投资建设的,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或作价人股等方式有偿使用。企业自有土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的,可在总用地面积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内安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

    此外,经济南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及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政策支持。

    不过,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立文表示,公租房只租不卖,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产权归国家所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温泉之都”养生产业越“养”越壮
公租房小区示意图
5.2万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参建公租房政策优惠多
省城启建六处公租房小区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