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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旅游投诉应急预案
  • 2010年09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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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1日讯(记者 乔显佳)今后在游客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与投诉紧急事件后,我省旅游部门处理的原则是什么?1日公布的《山东省旅游投诉工作应急预案》做了回答,“尽快疏导、属地管理、及时报告”。

    近儿年,群众性旅游投诉事件时有发生,预案提出,相关旅游部门要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做好劝说解释工作。游客应推出2-3人做代表,反映投诉主张,其他游客尤其是老人、妇女、儿童及体弱伤病者,将被先行劝返。对于劝说无效,出现游客滞留僵持的情形,将逐级上报直至旅游局局长。

    省内游客在外省发生类似情形,相关市旅游部门根据情况可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小组,赴事发地进行应急处置;如事发地在境(国)外,除立即联系组团社、地接社尽快处理外,必要时,可通过国家旅游局以及使(领)馆进行协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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