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日讯(记者马辉)寄存物品落在超市储物柜,顾客觉得不值钱不愿认领,超市面对物品犯了愁。工日,记者走访济宁城区的一些超市发现,很多超市存在顾客将物品忘在储物柜的现象,这些寄存物该怎么处理?往往让商家很伤脑筋。
“前两天,一个顾客在超市储物柜寄存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是香蕉和苹果,结果水果都烂掉了也没人来领,你说是扔还是不扔啊?”工日,太白楼路上的某超市寄存处工作人员指着厚厚的登记本说,像这样将物品忘在储物柜的事情平均每月发生十余起,原则上,超市储物柜一天清理一次,发现遗忘物品则会全部登记在本上,有的失主当天就领走了,而一些价格不高的则长时间没人认领。
琵琶山路一商场寄存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现这些顾客落下的寄存物后,他们一般会放在寄存处等待失主认领,但是像一些卫生用品、书本等价格不高的物品以及水果、熟食等食品在变质后,如果时间过长无人认领,就会被工作人员扔掉。
“顾客既然寄存起来,那说明这件东西肯定是对自己有价值的。”市民陈女士认为,商家不能随意处理顾客的东西。市民马先生则表示,自己如果忘记拿了,如果是小物件也不会去取。
济宁开启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超市向顾客提供储物柜,双方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保管合同,为避免纠纷,商家可以书面形式告知顾客,提醒消费者在储物柜存放物品的期限以及商场处理这些物品的方式。市中区消协的工作人员则认为,当超市遇到一些贵重物品时,应酌情保存,不要随意处理,这样更具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