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馄)1日上午,有市民来电称潍州路一处公交站台被树砸了。记者调查了解到,这其实是一辆已逃逸的大货车肇事惹的祸。警方提醒,这样的行为可处以15日拘留。损坏路上设施,最好报案照价理赔。
1日上午7点多,一市民来电称潍州路和北宫街路口一处公交站台让树砸得“粉身碎骨”。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在潍州路西侧,一棵三四米高的树正“躺”在公交站台上,站台上广告牌已经变形,玻璃全部都碎了。“昨天没刮风啊,树怎么就倒了?”附近居民不知道树为啥会不明不白地倒掉。“倒像是人为破坏的。”
在采访中记者找到了答案。原来,8月31日下午6点40分左右,一辆装水泥的大货车经过此地,速度虽不快,但不知道为啥就顶上了路牙石,压倒树后,又撞上了公交站牌。
“‘轰’的一声,然后就是玻璃破碎的声音。”站牌西一店铺的工作人员说,事发时她们听到声音出门看,但司机很快走了。当时附近人不多,竟没有报警的。
记者从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了解到,驾车毁坏路边设施的情况很少见,肇事逃逸者一般是由于酒驾、无证或无保险。潍坊曾经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道交法规定,这种肇事逃逸者可被处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