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记者周广聪 孟君)《功效型牙膏标准》将于9月份开始实施,9月1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多数功效型牙膏至今未按标准规定在包装上注明“QB2966”(功效性牙膏的生产标准)的标志。
据了解,《功效型牙膏标准》将于9月份开始实施,根据标准,针对改善口腔问题,像防龋、抑制牙菌斑、抗菌、抗本质敏感、减轻牙龈有关问题、消除或减轻口臭、除渍增白、抗牙结石等的牙膏被称为“功效牙膏”。
9月份起,所有符合标准的功效型牙膏都应在包装上标注“QB2966”标志。此外,“标准”还规定,功效型牙膏必须由口腔医学研究所等机构提供“功效作用验证报告”,具备了才能被称为“功效型牙膏”。
在红旗路上的一家超市,记者查看了10多种功效型牙膏,云南白药、狮王、佳洁士等多款牙膏却没有标注,而高露洁、中华、舒客等少数品牌的牙膏已经标注上“QB2966”的标志。
“9月份以后生产的都将标注上,之前生产的可能没有标注。市民在购买时看清生产日期和是否有“QB2966”的标注就可以了。”临沂一位牙膏代理商告诉记者。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人民医院口腔科的医生,据他介绍,牙膏不是药,某些含有药物的功效型牙膏可能有帮助消炎或轻微的止血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治疗疾病。口腔出现问题应及时就医,牙膏只是辅助作用,并且在没有临床实验或试用的情况下,医生很难对一款牙膏的药用功效做出评价,所以一般也不会向患者推荐使用功效型牙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