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14日讯(记者 刘慧娟 通讯员韩同进) 14日,记者从新泰市工商局了解到,将对该市农资经营单位实行“五星级”管理,对经营户授予不同“星级”的牌匾。
新泰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五星级”管理的具体标准是:一星指依法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真实有效,亮照经营,明码标价;二星指“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
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建立齐全,全面细致,实行商品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和退市制度,公开对社会作出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三星指不购进、不销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四星指自觉遵守工商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合同履约率达到100%,不假冒商标标志,不作虚假广告宣传,不采用非正当手段开展促销活动;五星指遵守商业道德,文明经营,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较好,及时解决农民投诉农资问题,最大限度地让农民朋友满意。
据了解,对农资经营户“星级”的认定和评选,由新泰市工商部门牵头,新泰市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植保公司等派人参加组成综合检查小组,通过经营户自查、专项问卷调查、执法巡查和不定期检测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对经营户授予不同“星级”的牌匾。经营户的“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得分情况,可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