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在全市安全生产“四个创建”工作会议上,聊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还印发了《聊城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暂行)》,该标准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标准”和“安全社区创建标准”两个大部分。
“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分12个一级评定指标,43个二级评定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定期召开安全社区建设协商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采取多种形式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居民广泛参与安全促进活动,社区内事故与伤害预防项目的涉及人群参与度不应少于50%;对辖区内居民、学校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应急培训与演练每年不低于2次;为社区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居民对社区安全满意度大于80%,小于60%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