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论坛 -播客 -微博 -拍客 -活动 -全媒体 -晚报电子版 - 晚报数字报 - 生活日报 -邮箱 -wap网站 -便民 -专题 - 世博
 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十天全加班至少可拿691元
  • 2010年09月1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聊城9月15日讯(记者 李怀磊)今年中秋节、十一假期被称为史上“最零碎”假期,在这段时间加班工资的算法让不少市民摸不着头脑,15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资科了解到,参照聊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十天的节假日期间全部加班且没有补休,市民至少可拿691元。

    根据今年节假日的相关规定,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六天为休息日。在四天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工资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两节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十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十20.83天×300%×加班天数)十(月工资基数十20.83天×200%×加班天数),如果劳动者十天期间全部加班,参照我市6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可算出劳动者至少可拿691元。

    例如,某单位职工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如果该职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1天,在休息日加班1天,那么其加班工资为:[1000(元)十20.83(天)×300%×1(天)]十[1000(元)十20.83(天)×200%×1(天)],约为240.04元。

    聊城市人社局劳资科工作人员介绍,工资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的,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聊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齐鲁车展聊城站“十—”开幕
供电实行“—户—表”居民不用再分摊电损
“水城交警117”热线揭牌
告别粉笔
十天全加班至少可拿691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   邮编:250014   E-mail:webmaster@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15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