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辛明军)几个月前,市民金先生受不了朋友的哀求,高息借出了“压箱底”的10万元。结果,朋友生意被骗,又出了车祸,结果金先生只收到3个月的利息。
家住东昌府区的金先生做了多年生意,有点积蓄。他与一位做钢管生意的刘先生熟悉后,刘先生说他的钢管生意急需一笔垫付资金,向金先生借10万元。“他答应有了钱马上还,还说给我高额利息。”金先生说,因为常见面,只做了口头承诺,他把10万元借给了刘先生。
“刚借钱的前三个月,他都按时给利息,后来电话就打不通了,店也关门了。”原来刘先生购买钢材的那家公司是“皮包公司”,负责人已经携款潜逃。刘先生的生意一落千丈,又出了场交通事故,没了还款能力。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说:“很多民间借贷没抵押,手续简单,有时借款人为了掩盖自己的高息放款行为,往往只写借款,这样对于借贷双方都是安全隐患。”一旦贷款人丧失还款能力或恶意拖欠,借款人将会面临极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