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郑雷)1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潍坊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已在高新区开工建设。将要建设的住房共计600套,为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将优先选择。
据了解,这600套住房是潍坊开建的首批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济青高速公路15号口以西,健康街以北,占地70亩。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这70亩土地为闲置用地,10日举行了奠基仪式后,工人们便开始清运垃圾,整平草地,近期内将正式开工建设。初步计划建设两栋21层和一栋18层的住房,户型面积都在60平方米左右,建筑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投资1.2亿元,计划今年底完成主体三层。建成后的公租房将会进行简单装修,水电暖齐全,可以直接入住。
随后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600套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的租住人群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公租房建成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住户都可以申请租住公租房,租住价格将低于市场价格。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但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己居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中规定,公租房建设以满足市民基本居住需求为目的,既可是成套住房,也可是集体宿舍。新建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须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主要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有条件的市县,可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租金的制定需要考虑市场租金水平、租住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并按年度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