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20日讯(记者 李芳芳)近日,泰安市政府常务委员在听取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价格调整方案后,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现在的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泰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港华燃气公司服务泰城居民用户146000户,商业用户464家,工业用户31家,供气范围覆盖东到(含)山口镇、西至(含)道朗镇、南至(含)高新区、北至(含)环山路的全部区域。天然气涨价,势必对居民日常生活以及燃气壁挂炉用户产生影响。泰安市政府常务委员会经过听取多方代表的意见,并考虑到泰城市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现将民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为2.5元/立方米。为保证全市6024户低保户和200户特困户不因价格调整而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将户均用气量、提价幅度进行测算,增加的支出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适度补贴,年终随其他价格补贴一并发放。另外,自10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由3.20元/立方米调整为3.80元/立方米。
据介绍,泰城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于8月31日召开,泰山港华燃气公司给出的提价申请显示,现行民用天然气价格是按照泰安市物价局2002年批准试行,并于2003年正式执行的,价格为2.00元/立方米。经过2005年、2007年和2010年3次调整天然气的出厂价格,港华燃气公司的天然气购进价格比2002年每立方米增加了0.892元,泰山港华燃气公司申请为2.7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