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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政策链接
  • 2010年09月21日 作者:
  • 【PDF版】

    聊城2010—2011年集中供热价格仍按去年的标准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取暖用热每平方米20元;阁楼取暖用热,按居民取暖用热价格的2/3执行;经营、办公及其他用热,每平方米27元(层高超出3米部分,其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工业用热政府指导价为每吨180元,上下浮动15%。另外,享有低保的居民仍可享受取暖补贴,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收费。

    根据《聊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单位和居民采暖实行先缴费后用热的原则,用户应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半月前,将供热费一次性缴纳给供热单位。”

    作为城区最大的供热企业,昌润供热公司承担着城区2/3居民的供热任务,为提前筹集购煤资金,缓解集中缴费时的拥挤排队现象,该公司已提前一个月开始收取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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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热电厂建市民活动中心
今年集中供暖希望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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