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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超市出口无故被查
留心理阴影,至今不再碰爱吃的糖果
  • 2010年09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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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熊正君)9月22日,东平一市民领着7岁的女儿去超市买东西,在超市出口终端报警门处,工作人员检查了她女儿的口袋。虽然没检查出东西,工作人员也道了歉,但是给其女儿心理上留下了阴影,从事发到现在,爱吃糖果的女儿再也没有碰过糖果。

    22日,市民袁女士领着7岁的女儿到东平百货大楼买东西,付款完毕后经过超市终端报警门时,工作人员要求袁女士的女儿将上衣口袋翻出来,查看一下有没有未付钱的东西。“我当时都气晕了,我说孩子那么小,怎么可能偷拿超市里的东西。当时很多人都围着看,吓得孩子直往我身上靠。我很气愤地把女儿的口袋翻出来,里面是一些亲戚们从外地带来的糖果,都是百货大楼里没有的。那俩验票的一看没有超市的东西,说了声对不起就让我们走了。”袁女士气愤地说。女儿因为比较爱吃糖果,所以很多亲戚都买糖果送给她,中秋那天她在口袋里塞了很多糖果。“逛完超市回来后,孩子一直闷闷不乐,晚饭也没吃多少,孩子的爷爷、奶奶、叔叔都开玩笑哄她玩,她也没乐起来,弄得全家人中秋节过得都很不高兴。而且从中秋节那天到现在,女儿就没再碰过糖果,家里放着很多糖果她也不嚷嚷着吃了。”袁女士唉声叹气地说。

    东平百货大楼防损部的郭经理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超市负责人立即进行了公开道歉。“中秋节那天人特别多,可能当时工作人员看着孩子兜里有东西,所以想提醒一下顾客。因为平时有很多小朋友贪玩或淘气拿了超市里的东西,忘记付钱,所以工作人员才会在出口处给小票盖章并提醒顾客。”郭经理说。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徐律师告诉记者,超市工作人员是不允许、也是没有权利对顾客进行搜身的,让孩子翻口袋接受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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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超市出口无故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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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本已交齐辅导班又让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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