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8日讯(记者 李文鹏)28日,记者从山东人民出版社了解到,出版社已经完成了对济南两家出售盗版书书店的立案,省内另外18家书店也将被陆续起诉。
自2006年1月开始,山东人民出版社连续推出了山东公务员考试的系列用书《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现已基本成为省内公务员考试的必备书籍。但随着公务员考试的持续升温,“公考”用书的盗版也日趋严重。
“现在盗版的考试用书,几乎遍及了高校附近的小书店,每次检查都能没收一车。盗版书的销量,已经是我们的几倍了。”山东人民出版社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初,山东人民出版社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在全省对销售盗版图书的部分书店进行了公证取证,为进行诉讼维权做了准备。
“由于对各地书店的诉讼,需要在各地法院分别进行,因而我们打算分批进行起诉。”发行部主任王路说,他们首批起诉的是分布在济南、青岛、烟台的10家书店,“另外10家书店,则分布在聊城、淄博、临沂和德州四地。”
山东人民出版社代理律师于鹏说,在公证的20家盗版书店中,济南的就有5家。经过查询发现,在济南进行过工商登记的有两家,28日已在济南市中级法院进行了起诉立案。其余三家将与相关部门联系,查清其工商登记或图书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后,再行起诉。
在诉状中,山东人民出版社方面请求法院判决,每家书店赔偿经济损失五万元,并承担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6232元。“被告侵权行为不仅造成原告市场销售数量减少,且其销售书籍的版权页载明原告出版且盗用原告的版式设计,质量低劣的盗版书籍已严重影响原告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