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泗水县消防部门联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泗水县丁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了查处,并处以2600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中心检测,泗水县丁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4KG干粉灭火器和消防应急照明灯质量均达不到标准要求,属于不合格消防产品。 本报记者 黄广华 本报通讯员 梁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