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外地人,和爱人在泰安打工,最近因为工作需要办理《婚育证明》,请问该怎么办理?
答: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机关。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流动人口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通过户籍地村(居)计生办向办证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的证明材料是: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本报记者 杨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