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28日讯(记者 刘彦朋)9月28日,记者从聊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要求,达到相关改装要求的残疾人专用车,已可以到车管所进行备案。
“汽车加装辅助装置后,必须到正规车辆生产、销售、维修企业进行,并出具一式三份合格证明。”车管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加装单位、使用者和机动车安检机构各留一份。
据介绍,新购买车辆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后,凭加装企业的合格证明,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包括免检车)。检验合格后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办理时除需要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加装辅助装置的型号和产品编号外,其他跟普通车辆备案程序一样。
此外,正在使用的车辆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后,凭相关的加装合格证明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包括检验有效期未到期的车辆),检验合格后到车管所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