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热线消息(记者 于潇潇 宋昊阳)28日,家住奎文区金宝生态花园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金宝生态花园小区要求所有入住的业主都要使用集体供暖,如果业主不交取暖费就不卖给电。
28日上午,记者来到金宝生态花园小区。在小区居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每个楼道里都张贴着物业“关于收取2010年取暖费的通知”,通知规定小区居民按每平方米25.6元交纳取暖费,截止日期为9月15日,“逾期未交纳取暖费的住房,每天按1%收取滞纳金。”
在采访中,小区居民秦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刚结婚,再加上夫妻二人白天都要上班,在家中的时间很短,所以希望家中不供暖。她家电卡上的电即将用完,当天她到物业交电费充电,但遭到了拒绝。物业称,不交取暖费,便不给充电。
“大家都觉得不合理,可是没人敢不交。”提起取暖费,在此居住两年的居民张大爷颇为气愤,张大爷告诉记者,“第一年我没搬过来住,房子里没人,物业通知(不住)费用也得交,协商了好久才允许我交一半。说如果不交的话,第二年交费时还得把第一年的补上,为这我们抓紧时间搬了过来。”张大爷说,因为强制取暖,每年交取暖费时,在小区内租房子的住户大多数都会退房。“太贵了,房租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取暖最少也要交两千,都不敢租了。”张大爷说。
“不是有规定,小区达到一定交费比例就可以供暖吗?”,记者随后以租房者的身份联系了金宝生态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强调,所有业主必须供暖。“如果不强制供暖,你也不交,我也不交,怎么可能达到供暖比例?万一达不到,大家不是都挨冻?”一名工作人员称。 “如果不交会怎么办?”记者问到。“你交水、交电不都得来我们这儿?”该工作人员暗示,如果不交取暖费,则有可能断掉水电。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认为,供暖是业主完全自愿的一种选择,供与不供业主都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物业公司以各种方式要挟业主供暖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