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7日讯(记者李彦慧)10月份起,威海市区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复核工作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报名,申请或复核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10月7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委办公室获悉,申请或复核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申请人取得威海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都没有领取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而无房居住的,经民政、房管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时,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低收入家庭证明,领取《威海市区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好后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携带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填写《威海市区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低保户家庭需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则需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证明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核表。
据了解,目前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收入标准是相同的,都是年收入低于4.449万元的家庭。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按每户4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即每月400元。根据家庭收入状况不同,实行分类差别补贴。低保家庭是全额补贴,每户每月400元;低收入家庭按规定标准的75%补贴,即每户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