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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拟实行阶梯电价
指导方案年底出台电表改造不对居民收费
  • 2010年10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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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国。9日上午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将阶梯电价分为三档,提供了两个备选方案(见右图)。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改委的指导方案有望年底出台。实行阶梯电价一方面保证70%-80%的家庭用电价格稳定,另一方面促进用电量多的家庭节约用电。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各地要加快对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电网企业要提高抄表到户率,按时抄表计费,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

    曹长庆表示,“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曹长庆介绍,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本次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预计年底左右会最终出台。

    各地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指导意见确定。曹长庆表示,各地实施阶梯电价前还要召开价格听证会。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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