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0日讯(记者崔滨)只用了3个月,我省实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名单就缩减到了4个。山东省物价局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公布,对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自10月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恢复正常电价。
7月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与济南电监办联合下发文件,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37家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并下达整改指令。
随后,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对实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经整改达到标准要求,自10月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恢复正常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