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热线消息(记者 车少远 见习记者余俊)10日,市民刘先生在胶州路胜大超市买了盒奶粉,回家饮用时竟发现奶粉过了保质期。刘先生找到超市,对方予以退款。
刘先生买奶粉时没留意是否在保质期内,回家准备开封饮用时发现,奶粉已经过了保质期。“要是没留意是否过保质期,孩子喝了过期奶粉出了问题谁负责?”刘先生质疑。
记者看到刘先生买的奶粉外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2008.10.08”,“保质期:2010.10.08”。
10日15时许,记者在胶州路胜大超市看到,货架上的奶粉生产日期多为2008年和2009年,并未发现有过期奶粉。对于消费者买到过期奶粉,超市工作人员解释,这是由于他们检查货品时不仔细,未及时将过期的奶粉下架所致。为此,他们对消费者做出退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