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0日讯(记者张召旭 通讯员 广阔 言亮)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城市管理法规规定,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沿街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各沿街商户维持好店外市容秩序。
责任书要求,沿街商户需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清洁,对门窗、橱窗,店外墙面乱贴乱画要及时清除,按指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看护好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能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花坛,不能占用绿地,拴绳挂物。不得进行店外经营。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随意占用城市道路、店外经营、摆摊设点、
露天烧烤食品等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执法局还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经营户,进行了摸底排查,将其经营范围、联系方式、违规记录等情况登记入册,实行“一户一档”,目前已建立了3000多份经营户档案。根据档案记载,对初次违规的,进行说服教育;对两次违规的,予以批评警告;对三次以上违规的,则予以暂扣物品等相应处罚;对违规次数较多、且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则予以重罚。
据了解,下一步市执法局还将为每户门店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