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珍梅)近日,记者在台东附近看到印上已过世或在世的伟人或明星的艺术火柴,让消费者觉得有了购买的兴趣和收藏价值,因此引来不少青少年或爱好收藏者的青睐。对此,有律师表示,在产品印制明星照用于出售的行为,是不经肖像权人许可用他人肖像进行营利的活动,实质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10日上午,在台东附近一卖火柴的摊位上,记者看到,各种艺术火柴盒封面上印有毛主席、朱德、贺龙等十大元帅,迈克尔·杰克逊、张国荣、周杰伦、魔术师刘谦等国内外伟人、明星的肖像,价格在2元一20元不等。
记者观察到,在近半个小时内摊主卖出了4套。他告诉记者,一天至少能销售20套。“我喜欢的明星我都买下来,挺个性的,送人或自己收藏都可以。”一名正在购买火柴的顾客刘小姐表示。
对此,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宋华波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像艺术火柴或者其他在产品印制明星照用于出售的行为,实质是不经肖像权人许可用他人肖像进行营利的活动。”宋律师表示,对于印制死去伟人照片或者雕刻用于出售,根据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来看,因为人死之后民事权力即消灭,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是死者的肖像利益由其继承人享有,他人也不可以利用从事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