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0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葛勇)从1997年到2000年,王某的公司相继欠下威海某企业的47万余元货款,王某在2000年承诺3年内还清欠款,但事后却逃匿。直至近日,王某才被环翠警方抓获。王某认为自己是只需付清欠款即可,但因其曾承诺还款却拖欠至今的行为,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
1997年4月,王某在广东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并一直与威海某企业有贸易往来。但王某在每次付货款时,总是只付一部分,在1999年4月份将公司吊销后,王某仍与威海的这家企业保持贸易往来,至2000年已拖欠货款47万余元。威海某企业多次催缴,王某总是以周转不灵为由搪塞。不得已,威海某企业向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民警在调查中,王某承诺将在3年内还清欠款,并列出了还款计划。但事后,王某却逃匿。近日,经侦民警发现王某又在广东省潮州市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当即赶赴潮州将王某抓获归案。审讯中,王某认为自己不过是欠了一笔账,将旧债还清即可。不料想,环翠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
据经侦民警介绍,王某与威海某企业签订合同却不履行合同,是拖欠占用行为,如果当初按照承诺还清了欠款,则不构成犯罪。但因其承诺还款却逃匿,还款期限也早已超出,其当初的承诺就是不真实的,客观上也没有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实际行动,事实上就是非法占有了威海某企业的财物,因此涉嫌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