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柳清文
10月11日上午,笔者乘坐115路公交车上班。一名中年妇女上车后就与其同事大声交谈,根本不顾及其他乘客的感受。坐在其前排的一位老人刚开始用手堵住自己的耳朵,最后实在是忍受不了,善意地提醒了一下她,没想到却招来一顿训斥。
公交车是公共场所,虽然没有禁止人们在上面交谈,但是明文严禁大声喧哗的。个别乘客无所顾忌地高谈阔论,对头顶上的严禁大声喧哗的提示牌不屑一顾,完全不顾其他乘客的感受,必定让人不齿。
公交车这种公共场所,最能代表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体现其市民素质。笔者奉劝个别乘客,能够进行换位思考,自觉提高自身文明修养,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一个有素养的济南人,不能因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而让大家扫兴,破坏和谐的大氛围,甚至由此毁坏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