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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10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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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山区李女士来电询问:我刚刚换了工作单位,在原单位交纳了公积金,新换的单位不交公积金,问公积金将如何处理,是否能提出来,具体手续怎么办理?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在境内因工作调动,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工作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原工作单位不予办理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投诉,或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公积金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值班记者 郇恒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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