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通讯员 乔淑琴 杨春华 记者 刘海蒙)为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杜绝挪用、挤占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临沂市要求各建筑企业要统一在银行开立“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户,专项储存养老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户内的资金主要用于:建筑企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没有纳入保险统筹范围的职工之丧葬补助费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救济费、
因公致残人员的护理费等费用支出。
目前,全市已有200多家建筑企业分别在各银行开设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