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董传同 王宗吉)记者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一8月份,全市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18.36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五大险种扩面征缴进展良好,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
据了解,前三季度,德州市人社局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政策和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对各项业务进行流程再造,简化了相关的程序和手续,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违诺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促进了社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便捷化。
通过实施系列的便民政策和措施,德州市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标准降低了,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行总额预付制,参保居民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20%,年度最高支付额为600元;并将在校学生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40元调整为20元,将“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