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4日讯(记者 林丹丹)自10月起,威海市对渔业互助保险实行财政补贴。凡是在威海市渔船上作业的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且人均保额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均可享受市县两级财政不低于20%的保费补贴。
海洋渔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受海况、天气等自然因素制约较大,因此渔业互保工作关系到每位渔民的切身利益。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9月,威海市渔业互保承保渔民达19924人,渔船2425艘,总保额达到6000余万元。今年,市级支付渔业互保地方财政补贴近百万元。
为了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渔民负担,自2010年10月1日起,威海市开始对渔业互助保险实行财政补贴。凡是在威海市注册登记的渔船上从事生产作业的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且人均保额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均可享受财政保费补贴。此项补贴的险种为渔船雇主责任险(含附加死亡险和附加医疗险),属于渔业政策性保险。
威海市市级财政按应缴保费总额的10%实施补贴,各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0%的比例补贴,再加上此前省级财政20%的补贴比例,威海市雇主责任险保费补贴比例达到40%。该项补贴将在渔民投保时直接从应缴保费中扣除,无须另外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