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自称泰山景区领导,能为他人办理工作调动,居然骗取受害人现金24万余元。10月12日,这名男子被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被告人韩某是一无业游民,平日生活困窘。为了维持生计,韩某打起了冒充泰山景区领导骗取人钱财的歪主意。
韩某认识受害人宋某后,谎称自己是泰山管委竹林寺景区区长,能够为宋某的女儿办理工作调动。韩某以调动工作需请客送礼、交纳各项费用为借口,分几十次骗取宋某几百至上万元现金不等,共计24万余元。到案发时,韩某已将诈骗所得挥霍殆尽。
12日,泰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报记者王颜通讯员贾丰元石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