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张应镇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加快民主与法制建设,提高工作整体水平,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组织全镇各村全部修订《村规民约》。在制定《村规民约》时,自我管理,依法办事,坚持五个原则:即内容合法性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制约措施与优惠奖励相结合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原则、程序合法性原则。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审核后,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规民约》,并报镇党委、政府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备案。建立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奖励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使《村规民约》实体和程序合法,通俗易懂、操作性强,深受群众欢迎。
(徐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