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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帮您问
  • 2010年10月18日 作者:
  • 【PDF版】

    兰山区王女士来电询问:我想开—家诊所,问该怎么审批?如何办理?

    临沂市卫生局:《执业医师法》规定,开设个体诊所,需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并在相关专业执业满五年,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值班记者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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