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热线消息(记者 崔洪英)女儿5岁了,虽然手里有独生子女证但李女士却—直未领过独生子女费。现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都说不管,这独生子女费到底该到哪里领?
李女士现在居住在书院居委,老公和女儿的户口都在书院居委,而她的户口则在罗庄区汤庄办事处。女儿今年5岁了,也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李女士这里却始终未领到过独生子女费。她到书院居委去询问,居委说不归他们管,让她到户口所在地领取,而李女士来到汤庄办事处,工作人员说这也不该由他们来发放。
临沂市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说,像李女士这种情况独生子女费—般从单位里领取。但是李女士原来工作的单位早已经破产。工作人员说原单位虽破产了,肯定有个单位来进行责任交接,据李女士说单位破产后她的—些手续就转到户口所在地了。
记者14日联系了书院居委,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他们不给发放独生子女费。记者又联系了汤庄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说李女士单位的责任手续有没有交接给汤庄她并不清楚,但李女士不在汤庄居住,只是户口空挂在汤庄,这种情况她们不负责发放独生子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