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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 2010年10月2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0月20日讯(通讯员 王贤吉)今年以来,奎文工商局强化对房地产广告市场的监控和整治,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得以规范。

    工商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测获得的信息,了解到房地产广告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是—些房地产开发商未经工商机关的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房地产户外广告;二是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发布房地产广告;三是房地产广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发布内容、时限、地址等信息。针对这些情况,奎文工商局采取积极措施,重点检查广告发布者是否具备广告发布资质,确保广告发布主体合法;强化房地产户外广告登记,要求房地产商及广告经营者依法进行户外广告登记,严厉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同时该局严格审核广告内容,重点检查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虚假表示等欺骗或误导购房者的行为,并对房地产商及广告经营者宣传房地产广告发布知识,增强其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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