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0日讯(记者 张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日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5%。
根据通知,从2010年10月20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通知还要求,从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我省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我省20日新增的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规定已相应调整。20日之前发放的贷款,依旧按原利率标准执行,存量公积金贷款在2011年1月1日后按照新利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