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殷亚楠通讯员 吴纪兖)孩子入学办手续、审核工商执照时,才发现租赁证过期,事情很难办!直管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工作已于今年7月份全面展开,但三个半月过去了,截至目前,历下区5000余户直管公房仅3000多户承租人申请续签,仍有近半数的住户没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些承租户已经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日前,家住芙蓉街的于先生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审核时,发现直管公房租赁证上的租赁期限已经到期,工商部门便拒绝了他的执照审核申请。近日,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续签手续,还有—些承租户像于先生—样已经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今年8月份,家住历下区寿佛楼的几位住户给孩子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均因房屋租赁证上的租赁期限已过而遭到校方的拒绝。后来还是凭着辖区房管所出具的证明,才及时给孩子报上了名。
历下区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于2007年7月1日统—更换了新的《济南市直管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三年,到今年6月30日期限已满,需要承租人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续签手续。具体程序为:由居民所属房管所负责租赁合同续签的受理和初审,经房管局房管科复审同意后,在租赁合同文本附表2内签署续期内容。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直管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工作已于今年7月份全面展开,但现在三个半月过去了,历下区5000余户直管公房仅3000多户承租人申请续签,仍有近半数的住户没来办理相关手续。他提醒,为了维护直管公房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公有房屋租赁证过期带来的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诸多不便,请公有房屋承租人尽快到辖区房管所办理续签手续。房管局房管科咨询电话:8656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