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张纪珍)根据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有关要求,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日发出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调整通知一出,就意味着从20日开始,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就要按照加息后的新利率执行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
根据临沂现行的政策,市区(含三区)居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如果贷20年,按等额本息法计算,在此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后,共需多还利息6816元,每月多还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