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论坛 -播客 -微博 -拍客 -活动 -全媒体 -晚报电子版 - 晚报数字报 - 生活日报 -邮箱 -wap网站 -便民 -专题 - 世博
 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再打我,我就去告你!”
家长实施“棍棒教育”或将丧失监护权
  • 2010年10月2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胡志英)修订后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了家长不得对孩子实行家庭暴力,这让很多信奉“棍棒”教育的家长们开始重新寻找教育孩子的有效方法。

    20日上午,记者来到临沂第十二中学,正在送孩子上学的王先生说,他13岁的儿子前几天晚上偷偷跑去上网,自己就像往常一样打了孩子几下。没想到一向不敢反抗的孩子这次竟然敢跟他叫板,说:“老师说了,法律规定家长不能打孩子,你再打我,我就去告你!”

    王先生说,他打听之后,才知道真有这项规定。尤其听说打孩子有可能会丧失监护权后,就想着转变自己的教育方式。“以前我从来不接送孩子上学,但是现在我亲自接送,而且晚上的时候,我还经常带孩子散步聊天,了解孩子的想法。”王先生告诉记者。

    采访中,不少信奉“棍棒教育”的家长表示,通过孩子或者家人知道这项规定后,他们也就想着其他更温和有效的等方式教育孩子,让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对新规,临沂今海瑞律师事务所的刘海军律师表示,法律限制的是那种恶意对孩子实施殴打和虐待的行为,比如给未成年人身体造成明显伤害、长时间的体罚等行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可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个站点,插播四段广告
临沂是否跟风涨价多数经营者尚不确定
气温降患儿增
“再打我,我就去告你!”
民生资讯>>
“寒冬说”四起御寒品热销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