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通讯员李久彪 陈维福 记者 张涛)四人结伙专盯美容美发店女子,其中一人充当嫖客嫖娼,另外三人冒充警察“抓嫖”,先后五次成功劫取美容美发店的女子、店主财物,共计价值25400余元。
2010年2月,临沂市兰山区农民马某与朱某看到了电视上播出的冒充警察“抓嫖”的新闻,
觉得是个来财之道。于是二人购买了作案用的假警服,还添置了手铐等警用装备。后来,马某、朱某二人纠集了吉林省来临沂打工的赵某,又以每天300元价格租用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张某面包车,持手铐等作案工具冒充警察“抓嫖”。
3月2日,朱某、马某租用张某驾驶的面包车,窜至河东区汤头镇驻地的一家“美容美发店”。朱某充当嫖客,马某、赵某冒充警察,将朱某、店主王某“抓获”,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向王某索要现金5000元。
此后,马某等4人先后五次成功劫取美容美发店的女子、店主财物,共计价值25400余元。近日,被告人朱某、赵某、马某、张某被沂南县公安局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