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热线消息(记者 付茜)近日,在河东区幸福花城买了房子的业主向记者反映,负责管理他们小区的物业让住户统一安装同一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不然就不允许安装太阳能。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据幸福花城3期的业主王先生反映,最近要交房了,但是物业说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须安装清大浩宇牌的,若是不同意就得装电热水器。“我朋友刚送了我一个太阳能热水器,这不浪费了吗?”王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来到了幸福花城的售楼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必须安装统一品牌的太阳能。若业主自行安装,对楼顶造成的损失将很难划定责任归属。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的张家禄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业主有自主选择太阳能品牌的权利。物业公司的职能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但对太阳能品牌进行统一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